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4 00:00:00 点击量:11099
本招标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 香河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一期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香河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一期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
2.3招标控制价:39.97万元。
2.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4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9 年 4月 4 日至 2019 年 4月 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地点: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5室;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存档,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下午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3或404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8-82256052